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务”建设,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安龙县检察院积极增强检务公开力度,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发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2018年一季度,安龙县检察院共公开程序性信息108件,发布法律文书58篇,文书公开率为60.42%。信息公开效果不大理想,在此情况下,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案管部门积极查找文书公开率较低的原因,并探索有效解决办法。案管办经多方咨询、分析后建立了“法律文书待公开台账”,每月汇总已生效案件,记录案件的判决日期、生效日期、不起诉决定日期等,如承办人未及时公开法律文书的,案管办督促承办人及时公开。二季度建立台账后,共发现并督促承办人公开文书10余次,通过建立待公开台账,从一季度的60.42%上升到93.42%,7月至今为118%,法律文书公开率得到有效提升。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围绕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和生效法律文书比率不高、效果不佳等问题,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和公开范围,建立生效法律文书公开督导催办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案件信息及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全面、规范地公布,促进“阳光司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