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爷(化名)怎么也没想到,一次看似平常的保险服务,竟让他背上数万元贷款。
2026年2月4日,一名自称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女子敲开了陈大爷的家门。该女子身着职业装、佩戴工牌,声称陈大爷之前办理的保险可以升级,并且现在还能享受“专属利息”。因陈大爷年事已高,不太会使用智能手机,于是该女子“热情”地拿过陈大爷手机,说可以“帮忙操作”。随后,在其一番操作下,陈大爷顺利地完成了此次“保险升级”,陈大爷还对“工作人员”的周到服务表示了感谢。此后,陈大爷在家中等待着领取福利。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陈大爷没有等到3000多元的分红,却等来了银行催缴还款的通知,陈大爷这才发现自己“被贷款”了6万余元。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该女子利用被害人身份信息办理贷款,再通过被害人手机将贷款全额转入本人及亲属账户。其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2026年3月16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以犯盗窃罪将该女子向安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6年4月13日安龙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文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守好公民个人信息,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绝不能给他人操作,办理业务务必亲自到正规银行网点办理。守好钱袋子,定期查看银行账户,发现不明贷款、转账记录,立即报警并联系银行;子女应多关心老人生活、财务状况,防止老人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