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兴义市开了几家店,平时忙归忙,但一直想找个能安稳过日子的人。”这句看似朴实真诚的自我介绍,是被害人甘某某与汤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的第一次对话。彼时的甘某某满心欢喜,以为自己邂逅了一位年轻有为、踏实上进的理想伴侣,却不知,这场看似命中注定的相遇,其实是对方为她量身打造的陷阱。
案情回顾:2024年11月,甘某某在某社交平台偶然结识了汤某某。汤某某精心为自己打造了一套滴水不漏的“成功人士”虚假人设:未婚且拥有高学历背景,不仅在兴义市同时经营着一家艺花店和一家科技公司,还在贵阳市、广西桂林市拥有餐饮店、台球馆和多处房产。汤某某营造的“多金上进、潜力无限”的形象,让甘某某逐渐放下了戒心,二人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
2024年12月起,汤某某开始以各种“紧急事由”向甘某某“借款”。从店铺资金周转不开、急需给工人发放工资,到缴纳房屋租金、支付卖房手续费,他编造了一个又一个看似合情合理的借口,2024年12月至2025年10月,前后20余次向甘某某索要钱财。为了让骗局更加天衣无缝,汤某某还上演了“一人分饰多角”的戏码:他注册了多个微信账号,分别假冒自己的母亲和堂弟与甘某某聊天,一边不断夸赞汤某某踏实可靠、值得托付,一边承诺等店铺盈利、公司分红后就立即偿还所有借款。在汤某某的欺骗下,甘某某先后向其转账共计90950元,而这些她省吃俭用攒下的钱,全部被汤某某挥霍一空。
2025年11月,在甘某某多次催促还款后,汤某某不仅没有任何还款的意思,反而突然将甘某某的微信、电话等所有联系方式全部拉黑,从此销声匿迹。深感不安的甘某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汤某某蓄意虚构个人身份、学历及资产状况,以恋爱为名骗取钱财。近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对汤某某诈骗案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汤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