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部署要求,近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例研学融入检委会,打破传统“念文件、读法条”单向学习模式,以实际办理案件和典型案例为教材、以集体研讨为课堂,推动检察学习由“被动听”向“主动研”转变,持续擦亮“薪火知行堂”品牌。
破冰:从“议事”到“研学”
“电动二轮车、老年代步车是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电动二轮车能否入罪?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危害后果如何认定?单方事故是否属于从重处理情节?”会议室内,检察官围绕醉酒危险驾驶治罪与治理,解读法律法规,拆解办案思路、证据标准、争议焦点和履职要点。参会人员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效果等深入研讨,最后由院领导和业务骨干点评总结,现场气氛热烈。
这是该院改进传统学习模式、依托“薪火知行堂”品牌开展案例式学习的一个缩影。变“一人念、大家听”为“大家议、集体研”,变“单纯议事”为“研学结合”,让检委会成为提升素能的“练兵场”。
靶向选题:聚焦基层常见罪名与案由
首次尝试,选什么案例、学什么内容,是关键。
该院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首期,刑事检察聚焦醉驾类疑难复杂案件,选取典型真实案例剖析;公益诉讼检察结合自身办理案件,学习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对标总结经验、查摆不足。后续该院将系统安排四大检察常见案由的案例学习,分门别类列出学习清单,逐步覆盖基层办案高频领域。
“这样的安排针对性强,都是办案中经常遇到的类型,学起来解渴、用起来管用。”一名检察官说。
学用相长:以案例研讨促办案质效
案例式学习注重互动研讨、思想碰撞。每次学习,参会人员既分享成功经验,也直面问题不足,在交流中深化认识、提升能力。
该院还注重将案例学习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对学习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转化为检察建议或监督线索,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动学习成果向典型案例培育延伸。
此次研学打破岗位壁垒,邀请政治部、办公室负责人及检察官助理列席。参会人员从不同岗位视角谈认识、提问题、讲收获,以沉浸式研学破除“就案学案”固化模式,提升法治思维和专业素养;跨岗位研学氛围有助于营造比学赶超风气,为青年干警成长搭建平台。
升华:以学习型检委会建设做实高质效办案
最高检强调,检委会是人民检察院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要充分发挥其在业务宏观指导、讨论决定重大案件、抓实“三个管理”和内部制约监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案例研学,贵在常态长效。目前,该院已将案例式学习作为“薪火知行堂”的“必修课”,建立常态化机制,做到“每次有主题、每次有记录、每次有收获”,并探索“案例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一体化模式,推动品牌从单一案例研学向办案实训、业务研讨、人才培养延伸,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案例复盘等岗位练兵,形成“学业务、练实战、促履职”氛围。
“基层检察院处在办案一线,案件类型集中、实践性强。把案例研学融入检委会日常,做实做深,有助于提升干警精准适用法律、高质效履职办案的能力。”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擦亮“薪火知行堂”品牌,在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成果转化上发力,以队伍素能提升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