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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1-12月主要业务数据公布
时间:2021-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0人,同比下降44.6%;不捕87人,同比上升123%,不捕率35.2%,同比增加23.3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435人,同比上升6.4%;决定不起诉153人,同比上升35.4%,不起诉率为26%,同比增加4.6个百分点。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4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3.4%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1. 立案监督。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1件,同比持平,监督后已立案(撤案)11件,占监督数的100%2. 纠正漏捕、漏诉。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漏捕0人(去年同期3人),纠正漏诉2人,同比下降77.7%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件次,同比上升125%,已纠正18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4. 刑事抗诉。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提出抗诉2件,同比上升100%,法院同期审结1件,其中改判1件,占审结总数的100%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次(去年同期无),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100%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件,同比上升250%;同期已纠正14件,占提出数的1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2人,同比上升2000%;同期已纠正42人,占提出数的100%。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7件(去年同期无),同期已纠正7件,占提出数的100%

(四)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人(去年同期无)。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0件(去年同期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9件(去年同期无),法院同期采纳69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1件,同比上升96.8%。法院同期采纳56件,占提出数的91.8%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8件(去年同期无)。法院同期采纳48件,占提出数的100%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4件(去年同期无),法院同期采纳24件,采纳率100%

(二)对非诉行政执行活动中的监督情况。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对非诉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3(去年同期无),行政机关采纳33件,采纳率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5件,同比增加200%。其中,民事类立案8件,占立案总数的10.7%;行政类立案67件,占立案总数的89.3%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70件,同比增加204.3%。其中,发出民事公告8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11.4%;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2件,占88.6%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去年同期为1件),占立案数的5.3%。法院作出一审裁判4件,判决支持4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3人,同比下降27.7%,不捕17人,不捕率为42.5%,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7.3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2人,同比上升100%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112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9人,同比下降3.3%,不起诉15人,不起诉率34.1%,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8.1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6人,同比下降23.8%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1.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40件,同比增加8.1%

2.刑事申诉情况。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0件(去年同期无)。

3.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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