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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时间:2018-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能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编制机构数1个,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行政办公室、政工部、公诉部、刑事检察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 、民事行政检察部、信息技术部、案件管理办公室等部门。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决算为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 1891.96万元,比上年1396.7万元增加495.26万元,增幅为35%。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中执行追加预算 。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16.1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2.15万元,占80.65%,其他收入273.95万元,占19.35%。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32.26元,其中:基本支出997.23万元,占80.92 %;项目支出235.03万元,占19.08%。
(四)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547.8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51.13万元,增长10.82%。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加。
(五)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2.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1.05万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支出提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2040401)支出924.43万元,占总支出的7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402)支出104.23万元,占总支出的8.46%;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40404)支出61.78万元,占总支出的5.01%;其他检察支出(2040499)支出69.01万元,占总支出的5.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44.67万元,占总支出的3.63%;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28.13万元,占总支出的2.2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88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7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其中:
(1)2040401(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705.62万元,支出决算为924.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2)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180.9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3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7.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用于预防职务犯罪支出。
(六)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3.02万元,,比上年下降5.99 万元,降低20.65 %,下降原因是公务接待开支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5万元,占93.18%,比上年下降1.97万元,下降8 %,降低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1.57万元,占6.82%,比上年下降4.03 万元,下降256.69%,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全年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5万元。主要用于等车辆维修、保险及油费。2017年度,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1.57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7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0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9万元,比2016年下降66.33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机关运行在司法体制改革后由上级转移资金支付部分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无绩效评价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决算公开表(安龙检察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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