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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  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19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四、2019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2019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分类)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八、2019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根据工作职责,检察院内设机构分为七个:1、办公室;2、政工部;3、信息技术部;4、公诉部;5、刑事检察部;6、民事行政检察部;7、案件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现有总编制52人,其中:政法干警编制48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在编人数48人,其中:在职政法干警44人,在职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4人,遗属4人,外聘人员27人(含聘用检察辅助人员、后勤人员等)。其中20名聘用检察辅助人员经费由州级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其他说明: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19预算安排说明
 
一、2019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553.4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70.07万元、支出共计1923.56万元,年未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55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3.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支出共计192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38万元,占总支的61.62%;项目支出738.18万元,占总支出的38.38%。
(四)部门总收入增减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共计1553.49万元,比上年增加523.9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公积金等。支出共计1923.56万元,比上年增加418.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公积金等
(三)2019年本单位预算收入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08.31万元,项目收入预算545.18万元,合计:1553.49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532.98万元,增长33.73%。
(四)2019年本单位预算支出情况: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3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38.18万元,合计:1923.56万元,支出数比上年增加418.18万元,增长21%,原因是增加社会保险、公积金、基本调整工资及入额检察官工资等费用。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553.4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70.07万元、支出共计1923.5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55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3.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支出安排32.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06%;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60.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92%;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安排24.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57%;
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安排1.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08%;
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安排1.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08%;
6、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安排19.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25%;
7、行政运行支出安排1113.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1.70%;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安排2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3.97%;
9、检察监督支出安排3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9.31%;
10、其他检察支出安排1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21%;
11、住房公积金支出安排41.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68%。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92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38万元,占总支出的61.62%;项目支出738.18万元,占总支出的38.38%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支出安排32.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7%;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69.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6%;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安排24.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7%;
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安排1.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6%;
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安排1.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6%;
6、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安排19.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1%;
7、行政运行支出安排1113.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7.91%;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安排2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28%;
9、检察监督支出安排3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60%;
10、其他检察支出安排118.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7%;
11、住房公积金支出安排3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9%。
12、“两房”建设支出安排4.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5%
 
三、2019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43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加变动。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接待省院、州院、其他兄弟院、外单位等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公务往来支出,预计2019年接待115批次,接待706人次。公务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脱贫攻坚工作业务量大,为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增加车辆维护运行费18万元,目前我院现有车辆9辆。
四、2019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738.18万元。其中:办案差旅费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万元(聘用人员工作经费);专项办案费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3.17万元(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办公费日常办案业务费80万元;聘请检察辅助人员劳务费72万元;印刷费2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万元;培训费20万元;邮电费30万元,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20.01万元;被装购置20万元;专用设备80万元,通用设备93万元;
五、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2019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6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七、2019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初资产总额1833.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0.21万元,固定资产1420.16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43.5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八、2019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8个,涉及财政资金912万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贺光卫                  电话:13648595121
 
 
 
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  2 月 21 日
 附件:安龙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正式版-安龙检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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