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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公开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2-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聘用相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安龙县好家净人力资源公司按照我院提出的招聘条件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体检费及差旅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招聘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共计划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12名(其中,劳务派遣10名,本院自行招聘2名)。报考资格条件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安龙县城区有住所。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热爱检察工作。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招录岗位及名额:文秘1人(有文字功底、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新媒体运行管理1人(新闻专业、传媒专业、会网络美工和摄影技能优先)、会计岗位1人(财务专业优先)、其他相关专业7人(法学类专业优先)。须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或WPS)、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另招聘有C1以上驾驶证驾驶经验丰富的法警辅警2人(法警辅警按照安龙县人民检察院自行聘用方式补充到相关岗位,与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单独签订劳动合同)。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录用职位的身体要求。
  (五)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2000年1月1日至1987年3月30日之间)。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五)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1.劳务派遣制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400元。正式聘用后,与安龙县好家净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由安龙县好家净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缴纳五险。每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含五险)。
  2.聘用制法警辅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400元。正式聘用后,与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务合同,由安龙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管理、缴纳五险。每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含五险)。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好家净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我院同步发布招聘公告时间定为2022年3月5日至3月11日。通过安龙县好家净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安龙检察”微信公众号、“安龙检察”微博同步发布招录劳务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8日至3月1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发送简历至邮箱:2406912837@qq.com;线下报名地点:安龙县汽车站正大门;
  3.联系电话:15348591366(微信同号);
  4.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居住证明;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含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安龙县好家净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初审,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反馈给安龙县好家净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知面试时间。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与安龙县好家净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确定,另行通知应聘人员。组织面试过程中,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派员作为考官参加。面试成绩通过“安龙检察”微信公众号和安龙县好家净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渠道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面试成绩,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调阅其人事档案。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试用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劳务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拟聘用劳务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安龙县好家净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制法警辅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务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以上人员聘用合同期限均为一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出现考核不合格不续聘的人员,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流程进行补充招聘。
  六、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安龙县人社局、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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